201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的一道题,法律基础的 主观法名词解释 主观法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3/29 21:07:44
201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的一道题,法律基础的 主观法名词解释 主观法

201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的一道题,法律基础的 主观法名词解释 主观法
201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的一道题,法律基础的 主观法
名词解释 主观法

201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的一道题,法律基础的 主观法名词解释 主观法
楼主你好
1、主观法是对于德文recht的一种翻译.在德国法上,recht既有“法”的意思也有“权利”的意思.
法律的目的,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权利,而不受法律规定保护的利益,则不能作为权利.因此可以说,从客观上看是法,从主观上则为权利,二者合二为一,以致一个词可以表达两个概念.
2、为了避免两者的混淆,德国学者将“法”写作objective recht,直译就是客观法;将“权利”写为:subjektives recht,直译就是主观法.因此主观法就是权利.
3、作为考试,你就写主观法的意义并简单写写关于权利的本质即可.欲进一步了解主观法与客观法,可以阅读《法国民法总论》124页及次,深度论及了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关系以及这种分类的必要性等.
4、望采纳呵呵